一名男子仅靠棒棒糖充饥
竟从仙桃骑行共享单车
155公里抵达武汉
目的只为盗窃
6月19日上午9时许,蔡甸区永安街派出所接到张女士报警,称其放置在永兴街一工地的一批电线、金属扣件被盗,价值约1400元。民警迅速到场勘查。通过调取监控发现,案发两天前的6月17日凌晨,一名40岁左右的男子骑着一辆黄色共享单车潜入该工地。画面清晰记录下该男子的作案过程:他身着白色短袖,进入现场后很快便发现了监控探头,在原地踌躇数分钟后,最终还是快步上前,将装有金属扣件的蛇皮袋塞入单车前篓后逃离。
经蔡甸警方深入研判,确认嫌疑人为仙桃男子朱某某,有多次盗窃前科。调查显示,朱某某居无定所,常骑一辆黄色共享单车在武汉市多个区域流窜作案。7月5日,警方掌握其在洪山区一居民生活区周边活动的重要线索。永安街派出所民警张儒杰、张浩正立即带队前往布控。
当日下午3时许,在洪山区某居民区小巷内,朱某某果然再次骑着那辆“标志性”的黄色共享单车出现。该区域小路纵横,警车不便追踪。面对嫌疑人利用共享单车灵活机动的特点,张儒杰、张浩正当机立断:“骑共享单车追!”抓捕组迅速扫码解锁路旁共享单车,分组展开包抄。经过半小时追踪,朱某某最终拐入一网吧“歇脚”。民警紧随其后进入,将尚在喘息的朱某某当场控制。面对民警的质问,朱某某低声道:“我认了。”
经审讯,朱某某对其多次盗窃的作案事实如实供述。他交代,自6月17日起,便从仙桃市骑共享单车沿国道一路骑行155公里至武汉,途中仅靠棒棒糖充饥。抵汉后,他流窜于武汉多个城区,专门盗窃露天堆放的金属扣件、电线等建材变卖。对于6月17日在案发工地的盗窃行为,朱某某称虽看到监控“犹豫过想放弃”,但终究未能抵挡诱惑。
目前,朱某某因涉嫌多次盗窃已被蔡甸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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