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晚,益阳市资阳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车忽然冲出道路坠入附近河道。
益阳交警支队资阳大队事故中队民警接警后迅速赶至现场,并联合消防部门进行救援。该小车驾驶人王某被救出后,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63mg/100ml,涉嫌醉驾。
据王某描述,其当晚与朋友聚餐时喝了酒,心存侥幸驾车回家,驾车途中因酒精上头,最终导致车辆坠河。
后经血检,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5.9mg/100ml,属醉驾,其将被依法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
目前,王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湖南交警提醒
酒杯一端,方向盘一松,
危险便如影随形。
生命无价,酒后禁驾!
请广大驾驶人
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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