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非机动车道被其他车辆占用便贸然变道,16岁的少年苏某为这一轻率举动付出了沉重代价。
5月21日,在柳州市柳北区北雀路桂景湾路万川花苑小区门前路段,驾驶人苏某驾驶二轮电动车由西往东直行。
此时,78岁的朱某正由南往北步行通过人行横道,意外却瞬间发生,驾驶人苏某所行驶的二轮电动车车身与朱某身体发生侧面碰撞,导致朱某当场受伤。
据驾驶人苏某的事后回忆,事发时由于非机动车道被一辆小车占道,阻碍了其正常通行,情急之下他便向左变道驶入机动车道,与正在过马路的老人发生了碰撞。
在事故发生后,驾驶人苏某起初以为老人伤势不重,并未立即停车,当他回头观察时,才发现老人已倒在地上,于是赶紧驾车返回现场。
下车后,苏某立即查看老人伤情并询问伤势情况,期间有热心路人帮忙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和110报警电话。
经医护人员检查诊断,朱某因本次事故造成左侧小腿骨折和脊椎骨折,所幸经过及时救治,并未危及生命安全。
随后,柳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柳北大队民警在经过详细调查后认定,该起事故是由于驾驶人苏某驾驶非机动车未在规定的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且在遇到行人横过马路时未履行礼让义务所导致。
因此,驾驶人苏某的违法行为在此次事故中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是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据此,民警依法判定驾驶人苏某在此次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
交警提醒:
交通规则是生命线,不可心存侥幸。
非机动车请在规定车道内行驶,遇阻时先观察、再谨慎通过,切勿贸然变道。行车途中主动礼让行人,既尊重他人,也保护自己。
驾驶人尤须牢记:手中把握的是自己与他人的安全,每一次遵守规则,才是平安出行的根本。
内容来源:柳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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