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教育儿子,遂宁女子把自己“演”进派出所

yc888
yc888
作者
18450
文章
0
粉丝
今日头条评论1字数 596阅读1分59秒阅读模式
摘要一时上头的情绪,下面这位母亲提供虚假证言,把自己“演”进了派出所。

“我儿子的电瓶车被偷了”

“请你们一定立案侦查”

一时上头的情绪

下面这位母亲提供虚假证言

把自己“演”进了派出所

事件回顾

近日

平安派出所接到小陈(化名)报警

称自己的电瓶车被偷了

警情就是命令

值班民警迅速前往现场进行调查

但由于小陈是未成年

在了解情况时其母亲全程陪同

母子俩坚称电瓶车只有一把钥匙

电瓶车停路边后一定是被盗了

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民警在调查周边监控时

一个熟悉的身影骑着电瓶车驶离现场

镜头拉近 民警和小陈都愣住了

这不是小陈母亲邓某吗

为教育儿子,遂宁女子把自己“演”进派出所-图片1

在证据面前

邓某终于吐露实情

只因为儿子调皮不听话

想通过丢电瓶车教育儿子

未曾想

这一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警务秩序

导致警力资源被无端占用

“当时脑子一热

就觉得这法子能治他”

邓某后悔不已

为教育儿子,遂宁女子把自己“演”进派出所-图片2

目前

民警已对邓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警方提醒

家长们舐犊情深可以理解

但切记

教育千万条 守法第一条

报假警 演苦情 占警力 违法纪

公安机关的资源

是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盾牌

绝非家庭教育的试验田!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损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的;

(二)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

(三)明知是赃物而窝藏、转移或者代为销售的;

(四)被依法执行管制、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在缓刑、保外就医等监外执行中的罪犯或者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

来源 | 平安射洪

致敬读者:当下新闻存在多种误导手段需警惕。像断章取义,截取部分歪曲原意;标题党以夸张标题吸睛;还有来源不明、拼凑嫁接、带偏立场等情况。这些易让大家误读,难以触及真相。若您发现本博客新闻内容有不实之处,请及时通过留言/邮箱/举报反馈,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处理,确保为大家呈现真实可靠的资讯,感谢支持。

玩技站长微信
发送[PLAYEZU]入群
weinxin
rainbow-shownow
微信号已复制
玩技官方公众号
官方微信公众号
weinxin
PLAYEZU
公众号已复制
 
匿名

发表评论

匿名网友
:?: :razz: :sad: :evil: :!: :smile: :oops: :grin: :eek: :shock: :???: :cool: :lol: :mad: :twisted: :roll: :wink: :idea: :arrow: :neutral: :cry: :mrgreen:
确定

拖动滑块以完成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