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杀洋盘”是指诈骗分子假扮“白富美”“高富帅”等各类高端身份,利用翻译软件,翻墙聊天与外国人恋爱、交友。获取被害人信任后,引导被害人进行“投资”、刷单、赌博等,最终骗取钱财。诈骗分子打着“中国人不骗中国人”的旗号对外国人进行诈骗,此举是否违法?
近日,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以“杀洋盘”为手段的网络诈骗案,被告人陈某甲等十余人依法被判处刑罚,现案件判决已生效。
2023年3月至11月,陈某甲、陈某乙等人勾结境外人员,纠集十余人,以厦门两处住宅为窝点,针对境外不特定中老年男性实施跨境电信网络诈骗。陈某甲负责整体运营,陈某乙协助管理,其余人员为“业务员”。
“业务员”利用某些软件寻找国外中老年男性被害人,伪装成事业有成、外形姣好的女性,与其虚假恋爱,获取信任后,诱骗被害人至虚假加密货币投资平台“充值”。团伙通过小额返利、发送虚假收益图等手段,骗取被害人加大投资,待其无钱可投便拉黑。该团伙共诈骗数十人,非法获利636万余元,陈某甲、陈某乙等人按比例提成,“业务员”按业绩提成。
2023年11月,涉案人员在作案窝点被抓获,到案后均认罪,公安机关现场缴获现金及作案工具。
翔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甲等人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利用互联网向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骗取他人钱款,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某甲等人犯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
最终,根据被告人陈某甲等人的犯罪情节、危害后果及悔罪表现,翔安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陈某甲等十余人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至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同时,没收各被告人退缴违法所得、扣押赃款及作案工具。
法官表示,无论诈骗对象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任何形式的电信网络诈骗行为,都将触犯法律红线,必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此外,诈骗团伙在招聘时往往巧立名目,打着“网络电商客服”“虚拟币销售”等幌子,以诱人的提成、灵活的夜间工作时间为噱头,吸引不明真相者加入。面对此类招聘信息,一定要擦亮双眼,切勿因贪图利益而沦为电信诈骗的帮凶,给自己带来法律风险。
作者|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淑秋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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