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政府公布《龙华福城深圳某除险加固工程“1·13”一般淹溺事故调查报告》。此次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280万元。
经调查认定,龙华福城深圳某除险加固工程“1·13”一般淹溺事故是一起因相关单位统一协调管理不到位,未按施工方案施工和未检查并消除运输车制动系、行驶系不合格的事故隐患,致驾驶员驾驶运输车进入涉事工地卸料时失控落水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主要经过:2024年1月13日,聂某进驾驶车牌为粤BHTXXX的石渣运输车运送石料进入某水库围堰填筑项目工地,至中午,已完成两车石料运送工作。13时40分许,聂某进驾驶石料运输车运送第三车石料到某水库围堰填筑项目工地,在围堰填筑斜坡准备卸料往后倒车时,车辆沿斜坡滑落至水库,聂某进亦随车一并掉落至水库。
事故直接原因分析:聂某进未及时排查涉事石料运输车制动系、行驶系不合格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在运送石料时超载运行。围堰填筑形成斜坡后,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不足;围堰填筑施工填筑道路宽度低于围堰顶面设计宽度,无法满足施工方案中进占法施工的安全作业要求;涉事石料运输车制动系、行驶系不合格,存在安全隐患。
事故主要教训:本起事故暴露出施工现场管理缺失、人员安全意识薄弱等诸多问题,教训深刻。一是现场安全管理不可缺失。此次事故的现场安全管理缺失,围堰填筑危大工程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施工现场斜坡行车安全防护不足、石料运输车严重超载熟视无睹,现场管理严重不到位致事故发生。二是安全意识必须得以加强。管理人员风险隐患排查意识不强,未对入场车辆状况进行检查,发现超载现象未及时制止。石料运输车司机聂某进未及时排查涉事石料运输车制动系、行驶系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在运送石料时超载运行。
事故追责:聂某进未及时排查涉事石料运输车存在安全隐患,且严重超载,鉴于其已死亡,建议免于处罚。深圳某建筑工程公司对事故发生负主要责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罗某,中国某工程公司杨某,深圳某工程公司,黄河某公司均负管理责任,建议由相关部门依规处理。
安全行车
这些要牢记
一
不要带隐患上路
行车前检查车辆状况
确保车辆状况良好
保证行车安全
二
不要疲劳驾驶
长途行车要休息
开车时注意力要集中
不要边玩手机边开车
三
行车时要系安全带
发生意外时
安全带就是救命带
四
不酒后驾车
酒驾后果很严重
酒后驾车会导致反应力减缓
无法及时应对突发情况
酒后驾车属违法行为
五
严禁超速、超载、超限
非法改装
保持好行车间距
注意路况
避开危险地域
六
遵守交规
遇人行横道应减速慢行
宁停三分不抢一秒
来源:龙华区应急管理局、南方都市报、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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