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月就能显著瘦身且无任何副作用……”想摆脱体重困扰,看到这样的广告您是否心动?减肥真的有“神药”吗?近日,市高院公布一起销售有毒有害“减肥药”案件,以案为例,法官提醒减肥人士要警惕“美丽陷阱”。
当在微信朋友圈刷到一条令人心动的减肥广告后,减肥心切的吴女士购入该减肥产品。可是服用后,却出现了头晕、恶心等症状,于是报案。
经查,丁某、崔某购入大量无合法来源、未取得检验合格证明及批准文件、无正规产品标识的含有“西布曲明”成分的胶囊、咖啡、奶片等多种减肥产品,经过包装、塑封及标注生产日期后,出售给朱某共计3183件。朱某将其中的3150件卖给了霍某,霍某收货后又将其中5件出售给张某。张某通过微信将上述5件减肥产品卖予被害人吴女士。
津南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丁某、崔某、朱某、霍某、张某在明知其购买的胶囊、咖啡、奶片系掺有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仍予以销售并牟取非法利益,其行为均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因丁某等五名被告人分别具有犯罪未遂、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另丁某因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且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最终,法院依法撤销被告人丁某的缓刑,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判处丁某等五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五个月至一年,并处罚金27万元到1万元不等;扣押涉案减肥产品,依法予以没收。
以津南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为例,市高院法官表示,“西布曲明”是一种减肥辅助治疗药物。经临床研究,使用该药可能增加受试者严重心血管风险,减肥治疗的风险大于效益。早在2010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发布通知,决定停止西布曲明制剂和原料药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并将其列入《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因此,西布曲明绝非“减肥秘方”,而是国家禁止添加的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减肥没有捷径,要理性购买减肥产品,选择正规的医院、药店等场所,仔细查看产品成分、使用方法、禁忌等信息,遵医嘱用药,不要盲目相信网络上的虚假宣传,盲目追求‘速效’,误入不法分子的‘美丽陷阱’。”市高院法官说。
记者|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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