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我过个账,转笔钱,就几分钟”
在日常生活里
出借银行卡
可能很多人都觉得没啥问题
但实际上这背后潜藏着巨大的风险
一旦被不法分子利用
极有可能
成为诈骗分子的“帮凶”
“警察同志,我可能遇到骗*子了
我的银行卡被冻结了!”
7月24日
辖区群众蒋女士急匆匆地
来到望城公安分局桥驿派出所报警
接到求助后
派出所联合刑侦大队
迅速展开调查
经调查核实
蒋女士几天前在门店工作时
认识一名叫刘某的顾客
刘某称准备找亲戚借钱
但是自己银行卡、微信不能使用
需要借用蒋女士的银行卡进账
刘某还表示
等这笔钱到账了
将拿出1000元在其店内消费
蒋女士便同意了
随后
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
帮助其接收了一笔
42000元的诈骗资金
该笔资金系外省受害者的被骗资金
掌握情况后
民警迅速开展侦查取证
很快锁定涉案人员刘某的行踪
并于当日
将刘某成功抓获归案
经审讯
嫌疑人刘某为获取非法利益
明知转账资金是违法犯罪所得
仍旧找人提供银行卡
帮助诈骗团伙“洗钱”
违法嫌疑人刘某
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目前
追赃挽损工作正在办理当中
诈骗手法“套路深”
莫当电诈“工具人”
什么是“电诈工具人”
电信诈骗工具人是指那些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中,为电诈团伙提供各种形式帮助的人员。这些帮助可以是多种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吸粉引流类:分为线下引流和线上引流,前者通过“扫码送礼”等方式吸引人群,后者冒充客服拉人进群。
二、供卡类工具人:提供银行卡、网上银行账户等支付结算工具,赚取佣金。
三、“跑分”类:提供银行卡接收钱款,协助转账或取现,赚取佣金。
四、搭建设备类:使用GOIP、VOIP等设备,为境外电诈分子搭建通话转接通道。
五、采购、变现类:以兼职“采购员”身份,接收电诈分子转来的钱款,帮助购买物品并交给对方,或将非法资金转入店主账户后取走。
警方提醒
1、妥善保管自己的各类“卡”
无论是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还是账号密码、结算账户,要时常查验以防被盗用,一旦丢失须及时挂失,废弃不用记得注销,不可随意丢弃、买卖、转借。
2、了解并远离“帮信”
出租、出售、提供给他人使用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将会涉嫌“帮信罪”,切勿被“卡头”、“卡商”忽悠,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工具人”。
3、增强反诈防骗意识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链条长、手段新,需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坚持“不听不信不转账、多问多查多拒绝”的原则,坚决守好思想防线,及时举报避免上当。
来源 | 望城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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