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上有不少自媒体账号发布视频称“海南规定电动自行车充电不能过夜”“驾驶电动自行车佩戴的头盔需要分为春、夏、冬三款”,还有视频说“在海南,12至15岁的未成年人不得乘坐电动自行车”等等,这些传言到底是真是假?
视频中该男子还称,新规中还有骑电动自行车不能携带12岁以上的小孩的新要求。该男子还强调,在实施的新规中,电动自行车充电不能过夜。
都是谣言!
对于这些传言,记者分别咨询了有关管理部门。首先,对于网传视频中表述的“在海南,今后电动自行车充电不能过夜”这一说法,记者向海南交警、消防、应急等部门进行求证,多个部门都表示没有这样的规定,男子的说法纯属无稽之谈。
相关视频中还提到,海南规定电动自行车“头盔需要分为春、夏、冬三款”“12-15岁未成年人不得乘坐电动车”这两个传言,又是怎么回事呢?
记者在海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了解到,今年海南省并没有出台任何新的电动自行车管理方面的规定。目前,各项要求仍然沿用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针对头盔方面,《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在海南本省生产、销售的安全头盔等配件产品,应当符合相关质量标准。鼓励电动自行车销售者实行带安全头盔销售。
海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秩序管理和事故处理指导支队 陈发师:大家佩戴的电动自行车头盔,只要通过CCC认证,并且有相应的标识就可以,不需要细分成春、夏、冬款式。
而对于视频中提出的“12-15岁未成年人不得乘坐电动车”这一说法,海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相关人员也进行了否定。
海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秩序管理和事故处理指导支队 陈发师: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并且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能搭载人员。
记者在《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中看到: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要求是年满16周岁,并无法律、法规规定的妨碍安全驾驶的身体缺陷或疾病。成年人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人,搭载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电动自行车乘车人应当在驾驶人后方正向骑坐。
男子因制作发布谣言视频被行政拘留15日
这一系列关于海南电动自行车规定的造谣视频,一经发布就吸引了大量关注,海南警方迅速采取措施,在辟谣的同时,也对制作和发布视频的男子进行了调查。
记者从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海秀派出所了解到,制作和发布视频的男子为梁某,6月底,他在网上看到有人发布一些关于海南电动自行车方面的消息后,就有了想法。
海南省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海秀派出所民警 陈华:据梁某供述,他是在网上看到有人发布海南电动自行车新规的相关内容,并根据其相关内容制作成口播视频,通过自己的短视频账号进行发布。
据办案民警介绍,梁某在未经核实网传内容真假的情况下,于6月30日在自家阳台上拍摄了视频内容,剪辑后将标题为“2025年7月1日起海南电动车又出新规,大家怎么看”的视频发布上网。到7月1日中午,这条视频的播放量就已经达到了100多万、点赞量1.5万、评论1400多条、转发量也有7000多次。
海口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梁某予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并且责令他对谣言视频进行了删除,海南警方公众号也对此进行了辟谣。
致敬读者:当下新闻存在多种误导手段需警惕。像断章取义,截取部分歪曲原意;标题党以夸张标题吸睛;还有来源不明、拼凑嫁接、带偏立场等情况。这些易让大家误读,难以触及真相。若您发现本博客新闻内容有不实之处,请及时通过留言/邮箱/举报反馈,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处理,确保为大家呈现真实可靠的资讯,感谢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