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11日下午,杭州临安龙岗镇上演一起“偷梁换柱”的戏码。
驾驶人吴某某饮酒后发生交通事故,为逃避处罚找好友来为其顶包被交警识破。
最终,吴某某被判处拘役并处罚金,两名好友分别被处拘留并处罚金。
当日,吴某某饮酒后驾驶浙E**097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G330洞合线575公里150米路段时,与道路外农户院墙发生碰撞,造成车辆及院墙受损,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警方提供
他看着眼前的车祸现场开始害怕,担心酒驾被发现,于是联系朋友程某某和汪某某为自己“顶包”,妄图掩盖。
临安交警昌北中队交警巡逻途中恰好发现该起单方交通事故,查看现场时却发现驾驶人不见踪影。
此时,程某某和汪某某来到现场。见交警已在,程某某赶紧声称自己是司机,汪某某则在一旁帮忙附和,打起掩护。
民警感觉没这么简单,通过现场核查和视频监控,最终锁定肇事人实为车辆所有人吴某某。
眼见顶包之事败露,程某某主动提出寻找吴某某。原来,他并未走远,就藏匿在现场附近。在确凿的证据面前,终于承认自己酒后驾车导致事故发生。经鉴定,吴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4.1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最终,吴某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十日,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程某某因提供虚假证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之规定,处行政拘留六日并处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汪某某因提供虚假证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之规定,处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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