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诈是门必修课,筑牢防线守好责。”——全民反诈在行动
在电诈黑产链条中,洗钱是重要一环。“洗钱工具人”专门帮助电诈团伙转移赃款。有些人因为贪图小利,或法律意识淡薄,沦为了诈骗团伙的工具人。随着洗钱手法的不断翻新,洗钱形式花样越来越多。
深圳市一女士去年报名网上写作课程,近日接到可退费电话,添加对方联系方式并下载涉诈App。骗子发送营业执照、工作证,营造多人成功退费假象获取其信任,后诱骗她通过投资方式退回课程费用,引导她前往金店购买32000元左右金条,因支付受限未成功。路面巡逻警力找到该女士时,她矢口否认,民警检查发现她已下载涉诈App,正按骗子要求购买黄金进行配送。反诈民警指出这是诈骗套路。
民警:你想试着提现也提不出,他就让你继续往里面投,你现在就是想把之前的两万多元给拿回来,是不是这个意思,都是这个心理。
线上诈骗线下洗钱
“车手”连接诈骗两端
线上诈骗得手,诈骗团伙大多会选择让被害人安排网约车、闪送等服务,运送现金、黄金。那么,这些黄金或现金会交给什么人呢?这就要说到电诈工具人的一个新工种“车手”。“车手”团伙连接着诈骗两端,专门负责取送赃款。
近日,上海警方根据反诈中心预警,成功破获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及时追回群众被骗现金。
当天,警方接到预警,辖区居民龚先生疑似遭遇电信网络诈骗,民警迅速上门核实。龚先生称,近日在网络上结识两名所谓的“资深金融人士”,对方声称有内部消息,投资风险低,回报率高。龚先生已陆续转账十几万元,而就在民警到达前约10分钟,他刚通过货拉拉闪送寄出5万元。
将计就计
民警乔装成闪送员守候伏击
事不宜迟,民警很快找到了闪送员,此时他还没有将钱款交给取现人员。为了不打草惊蛇,民警乔装成闪送员前往约定的交付地点。
经过守候伏击,民警将前来取钱的犯罪嫌疑人邓某抓获。现场缴获现金十万多元,这其中包括邓某当天通过闪送方式获取的其他被害人被骗的六笔现金。邓某被抓获后,他供述自己是一名车手,所谓车手就是负责帮诈骗团伙取送诈骗赃款的人。
那么
他是如何当上车手
又是如何与诈骗团伙联系的呢
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花木路派出所 潘晨:那种兼职广告,一开始会说得比较隐晦,比如说需要一些司机或者需要跑腿的这种情况,然后把他们召集到一起以后,才会明确告知他们可能之后的一些工作内容,会有涉及一些犯罪的情况,但是因为老板可能给他们提成,包括其他的,这些人因为金钱的诱惑,也答应或者帮他们进行赃款的转送。
利用虚拟币转移赃款
洗钱方式更隐蔽
随着监管越来越严,转移非法资金越来越难,洗钱工具人还会伪装身份,作案手法更隐蔽。在天津警方侦破的一起电诈案件里,洗钱团伙以虚拟币经销为噱头,结合投资类骗局,让被害人用现金购买所谓的虚拟币,直接转移走被骗钱款。
以为网恋
实则落入虚拟币投资陷阱
家住天津的尚女士看到社交平台上的一位陌生人关注了自己,并逐一为自己发表的视频点赞,还主动加尚女士为好友。尚女士与对方聊了几天之后,很快确立了网恋关系。认识一个半月后,对方声称自己有内幕消息,可以带尚女士在所谓的“上海期货交易所”平台上一起投资理财。对方还将自己的账户密码告知尚女士,让她帮忙操盘投资。
骗子谎称虚拟币只能通过现金购买
操作几天后,对方又教尚女士独立申请、注册账户,并建议她使用一种叫作“U币”的虚拟币在该平台进行投资,收益还会更高。不过,为了避免线上交易风险,这种“U币”只能先通过现金购买。
被害人 尚女士:他说你就放心交给我吧,第一次是让我取出了4万块钱,就交给了一个能够买“U币”的“U商”,他说是“U商”,然后给了他之后,我就看我的账户里多出了这些钱,也有相应的收益。
搭建虚假投资平台
余额显示随意编造
看到平台账户里投资收益颇丰的尚女士,此时还并不知道,这个平台本身就是一个虚假平台,里面显示的金额都是诈骗团伙可以自行操控的。
利用虚拟币转移赃款
洗钱方式更隐蔽
尚女士分两次将10万多元现金交给了所谓的“U商”,以为自己通过虚拟币投资挣到了钱,不想竟接到了天津警方打来的电话。
警方梳理案情发现,所谓的“U币”投资只是幌子,尚女士前期遭遇的骗局从本质上来说,是典型的婚恋类虚假投资理财诈骗。她所谓的从事保密工作的网恋男友,只不过是境外诈骗分子打造的人设。而所谓的“U商”,则是帮助诈骗分子转移资金的跑分团伙。
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打击犯罪侦查支队民警孙茜:对这种虚拟币,在我国它属于一种非法的金融活动,犯罪分子利用人民群众对虚拟币的不了解,造成一种可以投资可以升值的这种假象,然后利用被害人的信任,要求被害人以现金的形式线下交付,拿现金转化成虚拟币,然后再由犯罪分子利用各种的钱包账户进行转移。
随着调查的深入,专案组摸清了这个以徐某、王某为首的取现跑分团伙成员信息。在掌握相关证据后,开展抓捕行动。
经查,这个团伙打着所谓“U商”的旗号,在天津及其周边省市跑分作案10余起,涉案金额50余万元。
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打击犯罪侦查支队 李众衡:他们通过境外软件与上家联系,上家会告知他哪里有任务,哪里有单,他们就去接单,然后去到与被害人约定的地点,接收现金,他们从中抽取的佣金是2%到3%。
目前,该团伙4人已被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尚女士的被骗资金还在进一步追查当中。
提供银行卡领补贴?
老人掉入洗钱陷阱
当诈骗团伙不断翻新洗钱手段时,最令人愤慨的莫过于他们将黑手伸向了信息闭塞的老年人群体。犯罪团伙伪装成政府工作人员,以“领取国家补贴”为由,操控老年人的手机,这些老人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竟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了诈骗团伙转移赃款的“白手套”。
北京的赵女士遭遇电信诈骗损失10万元,这笔电诈赃款竟然流向了一名70多岁老人的银行账户。警方调查后发现,这个电诈团伙经常约被骗老人到一处茶室进行转账操作。
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长辛店派出所民警 刘天兴:骗子对老年人的宣传,主要是说国家现在出台了一个扶贫金的申请项目,是没有任何门槛的,只要你提供了自己的银行卡、身份证,就可以申领。
经审讯,该电诈团伙专挑老年人下手,利用其对手机功能不熟悉的特点,操控被骗人的银行账户,为电诈资金“洗白”,再通过线下取现、冒名转账等方式牟利。目前,犯罪嫌疑人均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层层分解
快速转移涉案资金 逃避打击
在遭遇电信网络诈骗后,明明有转账记录和对方账号,为什么钱那么难追回?因为这些钱在转入骗子账户后,分分钟就被层层分解,快速转移。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打击新型网络犯罪指导处副处长 胡志伟: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手法多样,洗钱方式也是层出不穷。诈骗分子为逃避公安机关的资金追查会将涉案资金层层分解、快速转移,在这个过程中,需要使用大量的银行卡、支付账户,他们往往就会非法买卖、租借,甚至骗取他人的银行卡和支付账户来完成洗钱这个过程。
“日赚千元”为噱头招募人员转移赃款
警方介绍,诈骗团伙往往以“轻松赚钱”“兼职佣金”为幌子,瞄准学生、无业人员等群体。多数人认为,自己只是借张卡,不直接骗人就不违法。殊不知,自己已经触犯了法律。
切勿相信“高额回报” 拒绝银行卡租借
那么
该如何不让自己
成为“电诈工具人”呢?
警方提示,要拒绝任何形式的银行卡租借,切勿相信“高额回报”陷阱。当寻找兼职时,对方要求垫资或转账,一定要核实公司资质。发现可疑情况一定要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向公安机关反映情况。
新规实施 “工具人”遭联合惩戒
2024年12月1日,由公安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正式施行,对实施和帮助实施电诈犯罪活动的人员,进行金融惩戒、电信网络惩戒以及信用惩戒措施。这种联合惩戒到底如何惩戒?我们从全国首批适用《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联合惩戒案例中一探究竟。
辽宁庄河的孙某某是一名网络电商,由于生意做得不大,日常也不是很忙碌。2023年的一天,就在她上网聊天时,突然收到一条陌生人的好友申请信息。
闲聊了几天后,这名QQ好友给孙某某介绍起兼职工作,只需要帮着接打一下电话,就能拿到工资。对方告诉孙某某,要做这个工作必须有两部手机,一部手机负责接听,另一部手机负责对外拨打电话。如此简单的赚钱方法,让孙某某心动不已,随即便答应了下来。但帮着拨打了几天之后,她发现对方电话里的内容有些不太对劲。
孙某某:他就说你好,我是抖音客服,我们抖音商城搞活动,赠送你就是像电饭煲或者是反正都是家用电器类的,这些东西。你有收到吗?对方就说我有收到,完了就说我们加个微信,拉你进个群。
此时已经收到几笔报酬的孙某某,显然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为了能多挣点钱,她还把这份所谓的兼职工作告诉了当时的男友李某某。明明觉得通话内容有些不太对,但是每次打完电话都能及时拿到报酬,所以两人也就没再去理会他们的这种行为是否涉嫌违法犯罪。
孙某某:当时的时候没觉得会是有多严重,就寻思说打一个小时给你多少钱挣兼职的钱,没有想过说这个会有诈骗,就是有诈骗的情况下,这钱也没有到我这,当时只是抱着这种思想。
其实孙某某参与的是一种新型电诈犯罪活动,近年来随着我国反诈宣传的不断加强,大家对于境外的可疑号码不再接听。为了降低被害人的警惕性,境外电诈集团开始在国内物色工具人,让他们用自己的手机号拨打被害人的电话,然后再通过另外一部手机的声音外放功能,直接与被害人进行对话,实施诈骗。而孙某某和她的男友充当的就是这个工具人的角色。
短短十几天
拨打上千个诈骗电话
短短十多天,孙某某和她的男友共拨打了上千个电话,造成多名群众上当受骗,经济损失高达100多万元。这些案件信息被上传至公安部刑侦局,2023年11月24日,公安部向大连市公安局推送了案件的相关线索。
由于孙某某和她的男友给被害人打电话时,使用的都是自己的手机号,两人的身份很快就被警方锁定。而就在民警准备深入调查时,两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警方调查显示,孙某某和李某某在十多天的时间里,使用自己的手机及自己实名注册的手机卡帮助诈骗犯罪分子向外拨打诈骗电话1200余个,诈骗行为时长超4000分钟。
庄河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 方瑞:我们通过工作发现,孙某某关联两起诈骗案件,两名被害人共被骗41.5万元人民币,孙某某获利5200元人民币,李某某关联一起诈骗案件,被害人被骗90.5万元人民币,李某某获利4951元人民币。
孙某某和李某某帮助拨打诈骗电话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涉嫌诈骗罪。2023年12月29日,庄河市人民检察院将此案移送审查起诉。
庄河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 王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非常充分,李某某和孙某某的行为已涉嫌诈骗罪。李某某之前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过有期徒刑,在5年内再次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本罪,属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二人自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认罪认罚,这点我们也要考虑。
两人自首
到案后提供重要线索
在此期间,孙某某提供了重要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抓获一名网上在逃犯罪嫌疑人。同时,孙某某还主动上缴了所有违法所得。2024年12月31日,庄河市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宣判。
庄河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 刘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以及二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被告人李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被告人孙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两人均表示服从判决。
两人获刑 并面临3年联合惩戒
就在这起案件的审理期间,由公安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的《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正式实施。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2025年2月27日,庄河警方决定,对孙某某和李某某分别实施联合惩戒措施,为期三年,这起案件也是全国首批适用《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联合惩戒案例。
根据联合惩戒办法,在联合惩戒期间,两人名下的银行账户、数字人民币钱包的非柜面出金功能将被停用,无法新开立支付账户、实名数字人民币钱包。个人名下的电话卡、物联网卡、固定电话、电信线路、短信端口等功能以及新开、过户等业务也被暂停。同时,两人还将被纳入“电信网络诈骗”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并被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进一步明确惩戒对象和措施
堵住管理漏洞
国家反诈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形势严峻,规模庞大的涉诈黑灰产从业者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提供帮助,助长了此类犯罪高发多发,而这些涉诈黑灰产从业者违法成本较低,从而出现屡打屡犯的情况。联合惩戒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惩戒对象和惩戒措施,进而有利于从根本上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源头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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