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降乌龟砸死孩童,饲主被判赔128万分期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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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相关部门在维护公共秩序时,就应动真格。唯此,才能以儆效尤,从根本上遏制高空抛物现象的发生。

你遇到过高空抛物的情况吗?

近年来

高空抛物事件频发

小到一团湿巾

大到家电砖头

一旦从高空被抛下

都会具备路人难以招架的“杀伤力”

近日又一起悲剧引发热议

一只从天而降的乌龟砸中了一名孩童头部

致其身亡

宠物饲主全责

物业、保险无需承担责任

据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2024年底,韶关市民赵某夫妇带孩子在小区玩耍时,一只从天而降的乌龟砸中孩子头部,后孩子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经调查,坠落的乌龟系小区业主张某饲养。此外,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曾投保了物业管理责任保险。

事故发生后,赵某夫妇与张某、物业公司及其保险公司等就赔偿事宜进行了协商,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故赵某夫妇将上述各方诉至武江法院,请求判令各被告连带赔偿130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张某作为乌龟的饲养人和所有人,应当对赵某小孩的死亡承担侵权责任。

至于物业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的规定,只有在其“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情况下,才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然而,赵某夫妇未能举证证明物业公司存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情形,因此法院对赵某夫妇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责任的主张不予支持。对于保险公司的责任,由于物业公司在本案中不承担责任,因此保险公司也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一审依法判决张某需向赵某夫妇赔偿128万元。一审宣判后,张某不服,上诉至市中院。经市中院调解,赵某夫妇与张某达成调解协议:赵某夫妇同意张某分期偿还赔偿款,并给予其30天的宽限期。

法官提醒:每个宠物的主人在享受宠物陪伴的同时都必须加强安全意识,确保宠物不会对他人造成伤害。尤其是在高层饲养宠物,饲养人应当加强对宠物的管理和看护,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物业管理方也应积极履行职责,加强对小区公共区域的巡查和管理,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同时加强对居民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饲养小生命

却漠视生命安全?

高空抛物现象一直以来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如今,高空抛物入刑已有四年之久,但人们被高空坠物砸中或引起恐慌的事例仍偶有发生。

据最高人民法院统计,2016至2018年这3年,全国法院审结的高空抛物坠物民事案件1200多件,近三成因为高空抛物坠物导致了人身损害;受理的刑事案件31件,其中有超过五成的案件造成了被害人的死亡。

从高空坠下的物品亦是五花八门,梳理过往的新闻,小到螺丝、铁钉、水果,大到烟灰缸、菜刀、砖块、建筑材料......而猫、狗、乌龟等动物作为宠物,不慎从高楼跌落或被蓄意扔下的情况也不少见:

2022年5月,居住在重庆的男子林某与妻子争吵时情绪失控,将家中的雪纳瑞犬、铁质狗笼及狗粮从阳台抛下,致楼下行人受伤,林某因犯高空抛物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天降乌龟砸死孩童,饲主被判赔128万分期偿还-图片1

2023年,杭州一对情侣争吵时将宠物狗从8楼扔下,被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区分局以涉嫌高空抛物罪依法对涉事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4年10月,长沙一名外卖员在楼道内抓了一只猫,并将其从26楼天台扔下摔死。律师表示,流浪猫虽为无主财产,但外卖员的行为对公共安全构成巨大危险,公安机关可视情节追究外卖员高空抛物罪的刑事责任。

妥善照顾、看管宠物,防止“毛孩子”以各种形式伤人,是每一个饲主的责任。宠物贪玩失足从高空坠落,是饲主监管不力;蓄意扔下宠物发泄情绪,更是对行人、动物生命安全的漠视。无论是否造成他人伤亡等严重后果,高空抛物的行为本身已对社会公共安全构成威胁,理应受到相应的惩罚。

高空抛物入刑四年

仍悲剧频发

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了高空抛物罪(第291条之二)。该条文共有两款规定,第1款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2款规定,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高空抛物罪法定最高刑为一年有期徒刑。但对于高空抛物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高空抛物罪并不能完全涵盖。

现实中,高空抛物行为多种多样,具体行为的性质、触犯的罪名,由多种因素决定,包括行为人的动机、抛物场所、抛掷物的情况以及造成的后果等。

2023年,“长春高空抛物致人死亡案”一审宣判,曾引发社会热议:23岁男子周某多次从公寓高层向下投掷砖头等物品,6月22日,他扔下的一块砖头砸中了在楼下广场游玩的女子小娄。最终,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死刑。周某当庭表示不上诉。

天降乌龟砸死孩童,饲主被判赔128万分期偿还-图片2

事发现场

浙江省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吴清旺表示,近年来,高空抛物、坠物案频发,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影响社会和谐稳定。2019年10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在此背景下公布实施《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第5条规定,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114条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115条第1款的规定处罚;为伤害、杀害特定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意见》第6条规定,依法从重惩治高空抛物犯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一般不得适用缓刑:多次实施的;经劝阻仍继续实施的;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又实施的;在人员密集场所实施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高空抛物之所以屡禁不绝,很大程度源于难以找到抛物者并实施定向索赔和惩处。正因此,总有个别人心怀侥幸,为图一时之便置公共安全于不顾。2024年,贵溪市警方在审理一起高空抛物案件时,在没有监控的情况下,准备通过“一人抛物,全楼验DNA”的方法认定肇事者,最终肇事者主动投案。这并非“小题大做”,反而体现出执法部门对高空抛物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其产生的强大震慑效应足以令潜在的肇事者望而却步,从而减少高空抛物事件的发生。从整治高空抛物现象的全局考量,这样的执法成本值得付出。倘若每一起高空抛物事件都能得到彻查,还会有人心怀侥幸吗?

相关部门在维护公共秩序时,就应动真格。唯此,才能以儆效尤,从根本上遏制高空抛物现象的发生。

来 源丨央视网综合羊城晚报、人民日报、新京报、澎湃新闻、人民法院报、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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