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县公安局关于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实施临时飞行管控的通告
2023年“中国农民丰收节”江西活动将于9月22日、23日在我县举行。为保障活动顺利举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实施临时飞行管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时间
自2023年9月22日14时至9月23日12 时。
二、管控区域
以体育馆为中心,半径500米范围内上空。
三、管控对象
“低慢小”航空器是指具有低空、超低空飞行、飞行速度慢、不易被雷达发现的全部或者部分特征的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主要包括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等。
四、管控措施
(一)在上述管控区域和时段内,禁止一切未经批准的“低慢小”航空器升空,一经发现未经批准的“低慢小”航空器升空,将进行驱离或迫降。
(二)凡违反规定在禁飞区域实施飞行活动的,公安机关将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若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特此通告
鄱阳县公安局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