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强闯道闸被砸伤眼睛,谁之责?十堰法院判了

yc888
yc888
作者
19328
文章
0
粉丝
今日头条评论2,438字数 479阅读1分35秒阅读模式
摘要事发当天,万某驾驶电动三轮车经过某小区出口道闸,不顾道闸处“车辆出口,禁止驶入”“禁止逆行,损坏赔偿”的警示标识,欲从出口道闸处强行进入小区,多次鸣笛后小区保安并未抬起道闸。

“禁止驶入” 的标识赫然在目

他却驾驶三轮车硬闯出口道闸

道闸突然回落的瞬间

意外发生

这笔账该算在谁头上?

近日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审结了一起

因强闯道闸被砸伤眼部

构成十级伤残所引发的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为图方便强闯道闸

男子眼睛被砸伤

事发当天,万某驾驶电动三轮车经过某小区出口道闸,不顾道闸处“车辆出口,禁止驶入”“禁止逆行,损坏赔偿”的警示标识,欲从出口道闸处强行进入小区,多次鸣笛后小区保安并未抬起道闸。

后其他车辆驶出时,落杆抬起,万某在落杆尚未回落间隙驾驶三轮车进入,被回落的落杆砸伤眼部。后其前往医院治疗共计花费医疗费用1000元,并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

法院判定主次责任

万某自担六成损失

法院经审理查明,该小区物业公司设置的道闸在公共人行通道上,影响行人的正常通行;同时作为道闸栏的管理人员,物业公司没有尽到充分的管理和注意义务,导致万某被道闸落杆砸伤,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万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预见从出口道闸逆向跟车进入这一行为具有危险性,但因其过于自信而未能避免损害结果发生,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具有较大的过错。

综合考虑双方的过错程度,法院认定万某自行承担60%损失,物业公司承担40%的赔偿责任。后万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来源|茅箭法院

致敬读者:当下新闻存在多种误导手段需警惕。像断章取义,截取部分歪曲原意;标题党以夸张标题吸睛;还有来源不明、拼凑嫁接、带偏立场等情况。这些易让大家误读,难以触及真相。若您发现本博客新闻内容有不实之处,请及时通过留言/邮箱/举报反馈,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处理,确保为大家呈现真实可靠的资讯,感谢支持。

玩技站长微信
发送[PLAYEZU]入群
weinxin
rainbow-shownow
微信号已复制
玩技官方公众号
官方微信公众号
weinxin
PLAYEZU
公众号已复制
 
匿名

发表评论

匿名网友
:?: :razz: :sad: :evil: :!: :smile: :oops: :grin: :eek: :shock: :???: :cool: :lol: :mad: :twisted: :roll: :wink: :idea: :arrow: :neutral: :cry: :mrgreen:
确定

拖动滑块以完成验证